發(fā)布日期:2017-01-06 22:52 來源:資訊報道 作者:亓習雨 瀏覽次數(shù):372
車主難充電
只能從家里拉電線
住在金山公園道一號小區(qū)的林先生,春節(jié)期間買了一輛進口的高檔純電動新能源車。隨著天氣變熱,他的用車頻率也迅速降低。“不是車里沒有空調,而是真心不敢用,因為開空調耗電快,而我的車除了在家和單位,就找不到充電的地方,電量常常不是滿格。我很怕萬一遇到堵車回不了家就麻煩了。”林先生說,開電動汽車3個多月,他發(fā)現(xiàn)市區(qū)內很難找到充電樁。即使找到了,充電樁也基本不對外開放,充電非常不方便。
“我在浦上大道找到一個單位有充電樁,我要充電的時候,工作人員雖然沒有直接拒絕我,但和我說由于國網標準的電壓并不適用于所有車型,怕有安全隱患,所以我放棄了。后來工作人員告訴我,因為沒有電動汽車充電的收費標準,他們不知道怎么收費。”林先生說。
而家住新店一個小區(qū)的莊先生,這段時間也為充電樁的事情在奔波。“我打算在自家車位上安裝充電樁。我問了供電局,說需要物業(yè)同意安裝的證明,才能派外勤實地查看。但物業(yè)就是不同意,說其他業(yè)主反對,擔心我偷電,還擔心引發(fā)火災。”莊先生說,他一直在尋找可充電的設施。“我最后打聽到,附近一個單位的院子里有充電樁,但保安不讓進。”無奈之下,莊先生只能從3樓的家里牽出一根電線來給汽車充電。
“制約我們賣車的最大問題不是車價,而是車主找不到充電場地。”福州多家新能源車車商告訴記者,目前從幾十萬元的特斯拉到5萬元的眾泰,福州車市銷售的電動汽車品種齊全,各個消費群體都可以選到自己滿意的車款。但許多充電樁只供內部使用,使得許多車主遭遇充電難。
充電樁雖然不多
建設速度已加快
據(jù)悉,到去年9月底,福州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電樁才99個,而且都不對外營業(yè)。但今年福州的充電樁建設速度已經提速,并相繼發(fā)布了有關新能源汽車以及充電樁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陡=ㄊ?ldquo;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明確,福州的充換電網絡明年基本建成。到2020年,福州共新增31座公交車充電站、19座出租車充換電設施、1373個環(huán)衛(wèi)物流等專用車充電樁,以及1.9萬~2.5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并配套新增10座~13座城市公共充電站與2000個~2500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
去年開始,福州的土地出讓公告中,都有配備充電樁的要求。按規(guī)定,今后一個小區(qū)充電樁建設比例為20%。以一個新建小區(qū)1000個停車位為例,其中至少要有200個停車位是為電動汽車準備的,而這些泊位需要配套建設充電樁或者至少要具有安裝充電樁的條件。
在現(xiàn)實中,許多充電樁大多在公交場站,比如福州各個公交場站今年已增加了160多個充電樁,也有一些企事業(yè)單位的院子里成批地安裝了新的充電設施。個人方面,只要有自有車位或是租賃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車位,都可申請安裝充電設施,個人報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登記后,再向所在區(qū)域電網經營企業(yè)提交報裝申請即可,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已建成的許多充電樁
仍在“睡大覺”
福州已經建好的充電樁使用情況如何呢?昨日,記者在浦上大道一個小區(qū)看到,這里有一排充電樁,但未見使用。物業(yè)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qū)里沒人用,外人也不能進來用,因為物價部門尚未制定電動汽車充電所需耗費的電能的價格及相關服務費標準,所以他們不能對外提供收費服務。
在鼓樓、臺江的幾個事業(yè)單位,記者也看到,這些單位的院子里或多或少安裝了一些充電樁,但員工表示,基本上沒有看到有新能源汽車充過電。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除了一些公交場站里有公交車集中充電外,市區(qū)已經建設的許多充電樁基本處于閑置狀態(tài)。
一邊是充電樁閑置,一邊是不方便充電,問題出在哪?業(yè)內人士分析,現(xiàn)有的充電樁大多分布在企事業(yè)單位的停車場,而最理想的充電地點是在居民小區(qū),偏偏各小區(qū)充電樁較少。充電樁分布不均衡不匹配,導致相當多已建好的充電樁長期閑置。
“福州是2014年國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早在2009年就已經開始建充電樁并投入試運行。但開放充電樁涉及收費問題,物價局尚未給我們核定收費標準,所以這些充電樁都還處于閑置狀態(tài),一般只為本單位的幾輛工作車充電,不對外開放。”福州市供電公司一工作人員對記者說,目前建成的充電設施大部分在單位或廠區(qū)內,供內部電動汽車使用,無法對外開放;少部分充電設施安裝在居民小區(qū)內,因暫未出臺關于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用的相關標準而尚未啟用。
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電動汽車充電樁屬于公共服務產品,其收費標準應由省物價局統(tǒng)一制定。商業(yè)性充電樁市場目前還處在探索和試運行的階段,物價局可能需要一段時間后方能定價。省物價局相關處室人士則表示,省物價部門根據(jù)最近頒布的《福建省定價目錄》,正和省電網公司加緊開展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用標準的前期調研和測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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