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7-15 12:27 來源:網絡 作者:阿燦 瀏覽次數:548
1】撞車了!他買了多少保險?
十字路口、綠燈、正常行駛中。說時遲那時快,斜刺里沖出來一輛車,砰,接著是~吱~~。還好,沒有人傷。
警官詢問有保險沒?答曰:只有交強險。為啥不買商業險?……不想買。隨后責任劃分出來,只買交強險的那位負全責。于是拖車、修車費用,務工費賠償,都需要他自掏腰包賠付。
——相關:連車險都不買的人,會買其他保險嗎?可以想象。不愿意把風險轉移出去,就自己承擔風險,用行話來說叫做風險自留。
好在只賣交強險的人畢竟極少。多數人就算討厭保險,也無法拒絕車險,甚至要求“三者險”要買100萬元。為什么?因為“我不撞人,人家有可能撞我啊!”,或者因為“買車險,看起來是花錢,其實是防患于未然,防止可能的大額支出。”
【2】買保險不是開源,但實實在在是在“節流”
本帖適合對車險了解得似是而非的朋友,熟悉的朋友請飄過。判斷標準很簡單:看不出上一段文字的思路和表達都混亂的,基本上可以繼續看下去。因為:
①“三者險”是很不規范的口頭語,指的是“第三者責任險”,用于轉移“我撞別人”的大額賠付風險,而不是規避“人家撞我”的風險。
無論對第三者的人身或者財產造成傷害,需要賠償時,“我”的賠償責任轉移到保險公司。如果加了“不計免賠”,那就全部轉移到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范圍內,不需要“我”自掏腰包進行賠償。
這里的“第三者”也不是情感婚姻領域的小三。叫“第三方”更準確,指的是“我”和“保險公司”這兩方(保險合同的簽約雙方)之外的“別人”。所以,即便是口頭語,“三者險”也不如“三責險”簡稱來得好。
②“要買100萬”就簡化得更離譜,導致了更大的歧義:買責任險要花100萬嗎?
非也非也,他說的是“保額”100萬元,簡單解釋就是,萬一發生重大事故被判承擔全部責任(全責)或主要責任(主責)、賠償金額超過100萬元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替他賠償最多100萬元(不計免賠的情況下),不足部分由責任人賠付。如果賠償金額不足100萬元,則由保險公司賠付、責任方承擔免賠部分。如果買了“不計免賠”,則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
感覺很劃得來?
實操中,第三方責任險50萬保額和100萬保額的保費差距不到300元。各位可以比較一下花費和可能的“大額節流”,然后決定“買50萬”還是“買100萬”,哈哈,也就是說,合理合法轉移最高50萬或100萬的風險到保險公司,讓自己睡得踏實些。如果只買了50萬甚至20萬的三責險,一萬句叮鈴之后再加一句:遠離豪車。
【3】車險商業險方案建議
車險商業險種很多,常見的有:車損、盜搶、三責,還有涉水、劃痕、自燃、座位險,等等。經常聽見朋友問:盜搶險買不買?劃痕呢?座位呢?
沒有最優方案。根據你自己的“風險評估”(實際上就是估計再加估計)和支出計劃,組合出來一個適合你自己的方案。
沒有建議?有。車損險+100萬元三責險。座位險常見1萬元保額,投保人自己當司機的,不如買意外險卡單;車內乘客的座位險,不如加大三責險保額。自燃險適合使用三年以后的車(通常,通常)。至于涉水險、劃痕險、其他險種,根據你的需要來買。核心因素有兩個:①你的投資風格偏保守還是偏激進,②僥幸心理的強弱。
為什么不買盜搶險?這個跟停車場是否正常運作有關。如果不買盜搶險,還可以規避亂停亂放導致的罰款和扣分。
周冠宇是F1的第一位中國車手,是今年唯一一位參加比賽的新秀車...
我們眼里看到的,我們口里所說的,其實就是我們內在世界的反應,...
:“教育的本質是什么”?有人說:“教育學就是關系學“。我認為...
選擇比努力更重要
在思維影響人生一書中說:“從來沒有真正的絕境,當你遇到困難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