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網中國訊 為促進電能替代和節能減排,方便群眾生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于近日印發《寧夏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期限為2016-2020年。據介紹,本規劃主要闡明“十三五”時期寧夏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安排。按規劃目標——
推廣電動汽車勢在必行
該《規劃》指出,截至2015年底,寧夏全區機動車保有量168萬輛,其中汽車保有量105萬輛。機動車輛以年均11%,每天近300輛的速度增長,其中銀川市67萬輛,占全區的39.9%。全區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10.3萬噸,一氧化碳排放總量為104.8萬噸,碳氫化合物排放總量為11.6萬噸。根據銀川市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研究結果,銀川市機動車尾氣污染對PM2.5的年均貢獻率為14%,PM10的年均貢獻率為9%,機動車尾氣對環境空氣質量的污染影響日益凸顯,并且已成為霧霾天氣發生的重要成因之一。電動汽車的推廣將會對全區未來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起到積極的作用。
我區電動汽車推廣緩慢
相較于外省市電動汽車的快速發展,寧夏電動汽車發展政策配套不到位,充電設施與電動汽車發展不協調。截至2015年底,寧夏共有電動汽車178輛,共有充換電站10座,交流充電樁290個。目前僅銀川有電動汽車在運行,中寧縣僅在2015年底示范投入電動公交車運行,其他地市暫無電動汽車。由于電動汽車數量少、設施利用率低、價格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先期投資建設的充電站虧損嚴重。
私家車有望“一車一樁”
根據寧夏汽車保有量預測結果,采用替代比例法預測電動汽車增長趨勢,到2020年我區電動汽車保有量將達到12147輛。
本次規劃“十三五”期間新增電動汽車的電能補給方式均為充電。公交車、物流環衛車、出租車、公務車均在專屬充電站或充電樁進行充電,私家車按照1比1配置充電樁,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達到1比7。由于銀川市建設“公交都市”,近兩年已購置一批以天然氣為動力的新能源汽車,“十三五”期間更換數量相對較少。
按照適度超前原則明確充電設施建設目標,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換電站101座,分散式充電樁1.36萬個,以滿足全區電動汽車充電需求。《規劃》要求積極建設中衛市沙坡頭區充電設施示范工程,2016年至2018年建成充電站30座,充電樁700個。銀川市、吳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根據實際加緊規劃和示范項目建設。到2020年,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1比7,銀川城區充電服務半徑小于2公里,各地市縣城區充電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到2020年,私人自用領域實現“一車一樁”,滿足私人小客車基本充電需求。
公共服務領域是推進重點
按照國家政策,率先對銀川、中衛等地實施公交電動汽車更換工作,對沙湖、沙坡頭、鎮北堡西部影城、水洞溝、西夏王陵、銀川河東國際機場、中衛香山機場等定點線路開展電動汽車更換工作;積極推動居民住宅區充電設施建設,新建小區、停車場按1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其余車位需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對于已建成小區,根據用戶需求,積極進行改造,滿足用戶充電需求;同時,鼓勵具備條件的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結合單位電動汽車配備更新計劃以及職工購買使用電動汽車需求,利用單位內部停車場資源,規劃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配建充電樁。
替代減少碳排量、霧霾天
根據寧夏電動汽車規模,“十三五”期間,寧夏電動汽車的推廣實施,實現電能替代電量約43158萬千瓦時,節約燃油24786萬升,可減排二氧化碳約146462噸。
綜上所述,寧夏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布局的有效實施,將充分滿足全區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進一步推動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加快燃油替代,大幅減少碳排放量和有效減少霧霾天氣。同時,有利于推動我區電動汽車和上下游產業的發展升級,擴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