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邵華
近日,安徽省發改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安徽省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實施方案》 ——
發展智能汽車安徽省有優勢
開車時無須低頭看導航,路線就能映射到擋風玻璃上;在開車時想聽什么歌,想撥打誰的電話,說句話就能搞定;甚至不需要駕駛員,汽車就能安全順暢地行駛……在影視劇里出現的“智能汽車”,如今有不少技術已變成現實。智能汽車,也成為前景廣闊的新興產業。
近日,安徽省發改委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安徽省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實施方案》。其中提出,搶抓產業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發展戰略機遇,加快推進智能汽車創新發展。
“智能汽車,是汽車產業發展的戰略方向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著力點”。省發改委產業處負責人表示,出臺《實施方案》,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有力實踐,也順應了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趨勢,為安徽省汽車產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安徽省發展智能汽車具有一定的戰略優勢。汽車產業體系完善,品牌質量逐步提升。整車企業具有一定的智能汽車產品競爭力。零部件企業已覆蓋感知、決策、執行、人機交互等多個領域。高校院所在關鍵技術儲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全國領先。路網、5G通信等基礎設施保障有力。
《實施方案》描繪了未來安徽省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藍圖。到2025年,將在智能汽車關鍵技術突破、生態體系構建、基礎設施建設、政策法規體系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同時,努力將安徽建設成為國內領先的智能汽車創新中心和產業集聚發展高地。
努力突破智能汽車關鍵技術
省發改委產業處負責人說,發展智能汽車,推動汽車從單純交通工具向移動智能終端、儲能單元和數字空間轉變,加快突破環境感知、智能決策控制、人機交互、電子電氣架構等關鍵技術,有利于提升安徽省產業基礎能力,培育汽車產業發展新優勢;有利于鍛造產業鏈供應鏈長板,立足安徽省汽車產業規模優勢、配套優勢和部分領域先發優勢,打造新興產業鏈,加速安徽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壯大經濟增長新動能。
發展智能汽車產業,技術如何突破?平臺如何搭建?資源怎樣整合?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四個結合”,即關鍵技術突破與供需有效對接結合,近期平臺搭建與長期優勢打造結合,自主創新發展與全球資源整合結合,服務民生需要與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
在搭建平臺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搭建智能汽車公共服務平臺,系統性支持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在應用方面,《實施方案》提到了智能汽車技術與智慧交通、共享出行的銜接,通過依托自動駕駛汽車和車聯網技術,支持基于共享汽車的交通出行系統運營,建設以先進公共交通工具為基礎的出行系統。
在關鍵技術和體系建設方面,《實施方案》制定了安徽五到十年內智能汽車發展目標:到2025年,在人機交互、新型電子電氣架構等領域及整車集成應用技術取得重要突破,技術水平進入全國第一梯隊,形成3~5家智能汽車整車企業和若干家智能汽車業務規模超過10億元的零部件企業。到2030年,在環境感知、人機交互等領域形成國內領先優勢,部分技術達到國際一流水平,智能汽車新車市場占有率國內領先。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政府創新引導作用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創新源頭作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引導重點企業更好利用全球技術、資本、人才等資源,為汽車產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省發改委產業處相關負責人說。
服務民生與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
智能汽車技術,事關交通安全,新技術須經過嚴格的技術測試。
智能汽車測試示范,也是《實施方案》提出的一大重點。其中提到,支持合肥、蕪湖、安慶、池州、宣城等地建設智能汽車測試示范區,開展城市級智能汽車規模化、綜合性應用試點。同時,建設智能汽車大數據智能云控平臺,整合省內企業、地方、部門現有設施和數據資源,結合現有省內車輛智能化調度、車輛監控平臺、整車企業遠程監控平臺等,統一部署建設安徽省道路交通大數據智能云控平臺。
新技術出現,汽車更“聰明”了,交通基礎設施也得跟著變得更“智能”。《實施方案》提出,分階段、分區域推進道路基礎設施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標準化建設,完成交通信號、交通標識標線、道路視頻監控等設施智能化改造。
智能汽車、自動駕駛的安全性一直以來備受關注。《實施方案》提出,未來將完善面向多種營運車輛的綜合信息服務和遠程監測系統,構建智能汽車網絡和數據安全的風險評估、運行監測、事件通報、應急響應等管理機制,定期開展網絡安全監督檢查,防范各種非法入侵攻擊和信息安全事件。
自動駕駛車輛出事故,責任怎么劃分?《實施方案》提出將完善智能汽車政策法規體系,將結合智能汽車發展需求,通過“立、改、釋”等方式,推動智能汽車測試主體制定道路測試管理細則。對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等多級別自動駕駛車輛等智能汽車測試主體、準入條件和流程、測試運行管理以及事故責任等進行規范。
“安徽省明確,發展智能汽車,也要堅持服務民生需要與智慧城市建設相結合。依托自動駕駛汽車和車聯網技術,支持基于共享汽車的交通出行系統運營,以及基于商用車隊列管理的智能物流系統等商業模式應用,大力建設以先進公共交通工具為基礎的出行系統,推動形成智慧城市共享交通和共享經濟模式。”省發改委產業處相關負責人說。根據發展目標,到2025年,與示范測試相適應的地方性智能汽車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建立,省智能汽車公共道路測試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法規基本完善。到2030年,與商業化應用相適應的地方性智能汽車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