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件信息顯示,由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的 《關于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合資生產純電動乘用車建設項目核準的請示》由安徽發改委受理,進入“特別審批程序”, 需要12個工作日 (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時間除外)辦理,之后進入“特殊程序,需要專家評審42工作日,再需要10個工作日進行公示。
1月14日中午,大眾汽車集團(中國)總裁兼CEO海茲曼教授博士在百人會論壇上表示,大眾計劃至2020年在中國提供40萬輛新能源汽車,至2025年達到150萬輛,同時其PPT顯示,江淮大眾的產品已經納入規劃。海茲曼也表示,江淮大眾的審批進入最后階段。
此前,國務院網站正式發布《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通知重申了2016年10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的“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的要求,并將控制傳統燃油車與發展新能源汽車作為一個整體來加以通盤考慮。《通知》指出,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積極引導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須具有動力系統等關鍵技術和整車研發能力,符合《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
汽車行業的投資項目核準,繼續按照國務院批準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執行。其中,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核準;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
根據這一最新的投資核準要求,對最近一系列合資的審批做出判斷:江淮大眾新能源合資也將按照《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申報,由發改委進行審批。目前基本可以判斷,中外在新能源乘用車領域的合資企業,將按照《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來進行,可以突破《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有關“同一家外商汽車企業(同類)可在國內建立最多兩家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的政策規定。目前大眾江淮新能源合資可行性研究和申報取得很大進展,有望于2017年上半年獲得批準。
陜汽雙龍合資,如果是生產汽油轎車,需要由國務院核準(國務院原則不再核準,所以此路肯定不通),如果是生產新能源,也將按照《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申報,由發改委進行審批。(詳見《抑或瞄準新能源?陜汽雙龍合資的背后》)
寶騰與金星合資生產蓮花項目,雖然吉利加入競購寶騰是使得蓮花金星合資局面更加復雜,但就審批而言,需要走國務院這一關,除非大馬在采購中國高鐵或其他大的方面與中國達成一致,否則不可能通過國務院審批。(詳見《吉利加入競購使得蓮花金星合資局面更加復雜》)
其他新建的合資企業,如商用車領域合資,商用車領域的新能源合資等等,都只需要省級政府核準即可,從實際操作角度來講,商用車領域的合資降低了難度。
我國2004年出臺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是管理我國汽車行業極其重要的法規,但這些政策只是對傳統汽車領域的投資、準入、銷售、售后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對新能源汽車的投資管理幾乎是空白。在2014年出臺的《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中第二十條指出要制定新能源汽車企業準入政策。包括研究出臺公開透明、操作性強的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準入條件,“支持社會資本和具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企業參與新能源汽車科研生產。”
《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的發布,進一步完善了《汽車產業發展政策》,這為跨界優質社會資源進入新能源汽車領域開辟了道路,也為把新能源汽車與傳統汽車分開平行管理埋下了伏筆。
到目前為止,我們逐漸看到了《規定》對《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投資總額和生產規模的突破,“強調新建企業投資項目的不受《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有關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資主體自行決定”; 對《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資質的“鐵飯碗”和“終身制”的突破,確定了資質的“有效期”,“純電動乘用車產品有效期為3年。”
很快我們就會看到,今后《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還將繼續對《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包括“中外合資股比限制“,“外商合資名額限制”等的核心內容進行全方位的突破,直到新能源車和傳統汽車在政策層面完全平等獨立。
大眾江淮新能源合資
目前大眾江淮新能源合資可行性研究已接近尾聲,申報取得很大進展,有望于2017年一季度獲得批準。這和2016年9月6日,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與江淮汽車簽署合資合作諒解備忘錄中描述的合作推進計劃的時間表基本一致。
根據《大眾江淮合資合作諒解備忘錄》,大眾與江淮雙方應成立由雙方各相關部門的人員組成的聯合工作組。聯合工作組將在本諒解備忘錄簽署后三個月內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建立商業模型,并確定投資規模以及其他細節。(2)雙方力爭在本諒解備忘錄簽訂后的五個月內商定并簽署正式協議。
“大眾未來將在與江淮的電動汽車合資企業中生產低價格(low-priced)的電動車,該車將使用江淮現有的電動車平臺,并以全新的品牌對外銷售,”2016年10月5日,在巴黎國際車展上,大眾汽車集團(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總裁兼CEO海茲曼博士教授(Dr. Prof. Jochem Heizmann)對媒體表示。
“這樣能讓大眾在最短的時間之內開始在中國本地化生產電動車,”海茲曼博士教授說,“大眾基于MEB平臺的電動汽車計劃仍將在上汽大眾和一汽大眾生產,時間大約是2020-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