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網中國 記者 心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10號。經2004年12月8日商務部第1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為規范汽車品牌銷售行為,促進汽車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汽車品牌銷售活動,適用本辦法。(注:全文共六章四十六條。)
時間過去十多年,以前的“黃歷”已經不適應目前的市場,《新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又出現延遲、再延遲…我們不知道還有等多久?單從現在的汽車市場走向與原有的《管理辦法》已經嚴重背離,市場的拐點已經出現,新格局即將面對的是更殘酷的競爭,產品多樣化、智能汽車、新能源、汽車電商已經風標所向,奔馳說:“我們要重新造車…”這句話意味深長。窮則思變,發動機時代我們滯后了幾十年,新能源時代我們是靠山寨還是有自己的東西?越是在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關鍵時刻,汽車產業的主管者要站高一線看未來,這樣一個依靠紅頭文件管理的大國,出臺一個什么樣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刻。
在過去的十幾年里,由于中國經濟快速增長,汽車銷售的快餐時代也在突飛猛進,五花八門的汽車品牌聯合軍團用快餐式充填著消費者的胃口。中國路、萬國車,透析高速增長的背后也帶來虛胖的災難性問題。品牌亂象、產品造價、行業壟斷、價格摻水等等,當剛性需求逐漸放緩《管理辦法》的確發揮了指導作用。如果此時抓住相對平穩期進行修訂,既可以穩定市場又可以引領未來。而目前汽車市場已經出現產能過剩,如果《方法》過多顧及廠商利益,回到賺錢的老路上去,圍繞利益關系不愿意打破這樣的格局的話,市場和消費者還有沒有這樣的耐心。
新常態下任何一個行業終歸都要回歸到用市場調節的這個杠桿中來,我們期待的《管理方法》產生的各種博弈早晚會達成一種新的平衡,這種平衡是建立在市場調節的背景之下。國家在做簡政放權,《管理方法》是放還是收?愿不愿意承擔一些市場之外的一些職能?無論各方利益達成什么樣的平衡,消費者的話語權都應該受到尊重。不要忘了,任何品牌、產品都要歸順于買方市場,目前由于種種規定,汽車市場的壟斷行為仍然存在,這種壟斷恰恰根源于保護政策賦予的干預。
在反壟斷法的威懾之下,面對龐大的中國汽車市場的各廠商都在考慮未來的發展要適應新環境,符合新標準,任何阻礙市場本身健康發展的因素都不會被者消費者接受。各方利益不容忽視,現在的問題是中國汽車市場飽和程度在不斷的提升,以生產為核心的生產和渠道銷售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銷售體系才是未來汽車市場發展的方向。
同樣受到反壟斷法保護的消費者也逐漸由小到大,汽車三包實施后再濟南已經出現菲亞特經銷商要高于購車款三倍的罰款給車主,這個首案捍衛了消費者利益,也打開了一貫高高在上汽車擂臺。
我們不能忽視的問題是在經濟新常態下,在互聯網+態勢下,汽車品牌銷售電商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而汽車電商的銷售又不屬于《管理方法》管理范圍之內,那么如何讓汽車電商化,電商后的商業模式應該如何規范,當消費獲得更多政策和保護的時候,汽車廠商的格局、渠道、經銷商《管理辦法》就要發揮指導作用。《新管理方法》能給消費者帶來什么樣的權益?重資產汽車工業生產與銷售能怎樣和諧健康發展,汽車人需要一個更加全新政策在保障和開放中獲得新生,應該盡快出臺的《新管理方法》已經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