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施壓分享出行:滴滴或收購東南亞Grab
發布日期:2016-08-12 22:33 來源:資訊報道 作者:亓習雨 瀏覽次數:531
分享出行被認為是近幾年互聯網行業最大的創富機器,而這類公司的投資方正趨于集中。這意味著,這些投資方很有可能推動未來的行業整合。
約16家投資方,包括對沖基金蔻圖資本和主權財富基金中投公司,都投資了全球范圍內的2到3家分享出行公司。這部分是由于,Uber發明的模式在美國運轉良好,而這一模式很容易被復制到全球其他地區。
另一方面,Uber在各國競爭對手的早期投資人有意愿支持不止一家公司,以應對Uber。至少有15家主要投資方向2家或更多“反Uber聯盟”公司進行了投資。這其中包括美國市場排名第二的Lyft、印度的領先者Ola、東南亞的Grab,以及中國的滴滴出行。其中,滴滴已在中國擊敗了Uber。滴滴自身也是投資方,持有其他3家公司的少數股份。
這樣的策略帶來了風險。如果Uber獲得成功,那么加碼Uber競爭對手的投資方將受到更大的沖擊。軟銀就是這樣的投資方之一。該公司持有Ola和Grab的約20%股份。其中,Grab的情況更危險。滴滴收購Uber中國業務的交易令業內震驚,而軟銀已開始討論向Grab投入更多資金,幫助該公司保持些許的領先。彭博社最初報道了軟銀可能追加對Grab投資的消息。
軟銀同時也持有滴滴的股份。而其他3家投資方也同時投資了滴滴和Grab。這4家公司都有興趣為Grab探索新選擇,即出售給滴滴。不過目前還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有人正在推進這樣的想法。實際上,Grab CEO陳炳耀控制著至少一半董事會席位,并有著最終決定權。接近兩家公司的消息人士表示,這一思路是合理的。兩家公司的地理位置很近,而許多中國人都會前往東南亞商務旅行或旅游。Grab發言人尚未對此置評。
同時入股行業內多家公司的投資方傾向于這樣的方案。實際上,滴滴對Uber中國業務的收購正是由于投資者的壓力。中國的多家投資方,包括中信集團、高瓴資本,以及美國的貝萊德集團和老虎全球基金,同時投資了滴滴和Uber。這意味著,兩家公司在中國市場的燒錢大戰令投資方受傷。Uber上周同意,停止在中國的業務運營,同時獲得滴滴的17.7%股份。滴滴則獲得了Uber的1.5%股份,并收購了Uber的中國業務。
Uber的一家投資方表示,兩家公司的投資方討論休戰已有幾個月時間。不過目前尚不清楚,這樣的討論是否對滴滴CEO程維做出收購決定造成了影響。
一家大型投資方表示,分享出行市場的吸引力在于類似于電商。這兩大行業都有著全球范圍內的吸引力。分享出行,以及未來的自動駕駛汽車將顛覆交通出行市場,這里的潛在機會達到上千億美元。無人駕駛汽車從理論上來說將優化這一商業模式的經濟效益。而從短期來看,對于按需出行訂單,平臺所有者(例如Uber和滴滴)從賣家(司機)處獲得的分成比例約為毛營收的20%。消息人士認為,這一模式“是可持續的”,“極具吸引力”。
分享出行行業的兩大投資機構,即老虎全球基金和DST,也是京東的投資方。京東被認為是中國市場“規模較小的亞馬遜”。兩家機構在京東未上市時就進行了投資,而京東目前的市值已達到330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