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晚間,長安汽車官網發布公告,就北京市環保局對長安汽車部分車型抽檢排放未達標的處罰決定作出了回應,并表示將對未達標批次的車輛進行電噴數據的重新錄入,以保證其達到國五排放標準。
2015年7月,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在北京抽檢了部分長安汽車,經檢測認定:其中由北京長安汽車公司生產的睿騁和CS75部分抽檢車輛排放不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的標準要求,同時,三輛CS75抽檢樣車的OBD系統均不具備實際監測(IUPR)功能,不符合《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GB18352.5-2013)的標準要求。北京市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1月6日對長安汽車下達了處罰通知,沒收未達標車輛的銷售收入1260.5萬元,并處罰金378萬。
事件發生后,長安汽車高度重視,并積極主動與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進行了多次了解與溝通。同時組織技術專家對此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與論證,并針對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長安汽車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并嚴格執行相關的排放法規要求。
二、造成本次抽檢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原因:
1、該批次車輛電噴匹配標定方案的覆蓋性不足,未能有效覆蓋到一些特殊、極端情況,可能會導致車輛在特殊情況下排放不達標。
2、OBD是一個復雜的診斷系統,包含了多項指標,此次抽檢的六臺車的OBD均正常工作,但其中三臺車的OBD若干指令之一的IUPR(OBD實際監測頻率)出現了通訊設置故障,導致診斷儀不能讀取信息。
三、措施:
1、長安汽車已鎖定了相關未達排放標準的車輛信息,并已通知相關車輛的客戶前往4S店進行電噴數據的重新錄入,新錄入的電噴數據可保障用戶車輛達到國五排放標準。
2、長安汽車已重新設定電噴數據標定方案,加強覆蓋性,確保所生產的產品即使在最嚴格狀況下仍能達到相關的排放法規要求。
長安汽車對因本次事件給我們的客戶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據了解,其實這并不是北京市環保局針對汽車企業產品排放不達標的第一次處罰。
根據汽車產經網了解到的情況,2014年9月11日,北京市環保局就因進口全新勝達3.0車型排放超標一事對現代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進行過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3510231.53元,并處以罰款人民幣1351023.15元。
北京市環保局對于汽車產品排放抽檢的頻率和規模,目前還不得而知。截至發稿時,北京市環保局尚未對汽車產經網的采訪函作出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