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央財政推出多項有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補貼舉措,讓新能源汽車發展駛入快車道。
補貼類政策:提前準備 及時出臺
2015年,財政部制定出臺2016—2020年財政補貼方案,給予市場穩定預期。為及早穩定新能源汽車市場預期,財政部早在2014年底就會同相 關 部委研究制定了《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在進行公示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后,于2015年年 初正式印發了《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與現行政策相比,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主要有以 下三個特點:
一是補貼從原來普惠制、廣覆蓋逐步過渡到擇優扶強、突出先進。財政部在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中對續駛里程、最高車速、燃料消耗 量、 關鍵零部件質保期等重點指標加嚴了要求,相比現行補貼政策,大幅提高了車輛的補貼門檻,將財政補貼從原來普惠制、廣覆蓋逐步過渡到擇優扶強、突出先進,推 動企業不斷提高產品技術水平,鼓勵優勢企業做大做強。少數企業追逐補貼最高額度,僅僅依靠“補貼過日子”將越來越難在市場上生存了。
二是不干預技術路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助標準主要依據車輛性能和節能減排效果,并綜合考慮生產成本、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 定。 補貼政策不干預技術路線,由市場和消費者選擇適宜的技術和產品,尤其是針對新能源公交車技術路線復雜、產品類型多的特點,將各類新能源公交車產品納入統一 的補貼標準體系,同時兼顧車輛實用性能、節能減排、技術先進度、生產成本等因素,使包括超級電容、鈦酸鋰、磷酸鐵鋰等各類純電動客車車型在同一補貼體系中 公平競爭。車輛性能越好、節能水平越高,補貼標準越高,即避免企業技術路徑選擇上的誤解,也能引導企業更加注重提升新能源客車產品的實用性和先進性。
三是引導企業加快降低成本。隨著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快速增加,生產成本下降明顯,但是相比生產成本快速下降,中央財政一直維持了較強的支持力度。純 電 動公交車補貼標準三年一直維持不變,乘用車三年僅下降10%。為引導企業加快降低成本,推動技術進步,淘汰落后產品,相比2014、2015年5%和 10%的補貼退坡標準,2017—2018年、2019—2020年在2016年的基礎上分別下降了20%和40%。
充電類政策:深入研究 突破“瓶頸”
為推動充電設施建設,2014年,中央財政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了《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成效突出的城市(城 群), 按照其新能源汽車推廣量分檔給予每年1000萬億—1.2億元充電設施獎勵,有效調動了地方政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的積極性。同時,財政部在調研中也發現, 我國充電設施建設速度明顯滯后于產業發展,仍是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短板”;部分充電設施建設布局不合理,“有車無樁”、“有樁無車”現象并存,充電設 施利用效率低;一些省份缺乏責任意識,遲遲未發布具體的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細則。為進一步推動充電設施加快建設,解決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 中央財政在認真評估“十二五”充電設施獎勵政策,并在廣泛調研地方政府、行業協會、電網公司、運營企業等建議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十三五”充電設施支持方 案,與“十二五”充電設施獎勵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特點:
1中央財政助推新能源汽車駛入快車道
2中央財政助推新能源汽車駛入快車道
3中央財政助推新能源汽車駛入快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