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老板跟人起了爭執、同事正跟對方互毆,一男子大怒,開著老板的保時捷卡宴汽車撞向對方,致人輕傷,并造成另兩輛轎車受損,三輛車車損價值10萬余元。日前,新吳法院對本案進行宣判。
徐某是安徽人,1986年出生。去年3月,他給做土方工程生意的老鄉當駕駛員。去年10月24日晚7點多,徐某跟同事許某某送老板去飯店吃飯。老板先下了車。沒多久,留在車上的徐某看到老板跟一個個子不高的中年人發生口角。雖然不知雙方為什么吵,但眼看著越吵越激烈,而中年男子的身邊圍著不少人,許某某下了車,把后座的兩個木方拿了出來,遞了一根給徐某。雙方僵持著,中年男子拿出了折疊刀:“再煩就弄死你們。”
徐某“很氣憤很沖動”,隨即上了保時捷汽車,踩了油門就朝中年男子撞去,沒想到男子躲開了,徐某開車撞上了一輛斯柯達轎車。徐某又看到許某某拿起木方跟人對打,中年男子搶走了許某某手中的木方,砸起了保時捷汽車的車窗,用折疊刀劃破了車身。徐某趁中年男子走到車前,猛踩油門撞了過去,車子抵住對方直接撞上了一輛寶馬車才停下。徐某“心里很亂”,沒顧上老板,等許某某上車就開車走人了。
被撞傷的中年男子,其實是徐某老板的朋友。事發前半個月,他跟徐某的老板借了23萬元,但到事發時,只還了13萬元。兩人偶遇,老板再次催討錢,沒想到他說“我就是賴你錢,怎么樣”,兩人發生了爭執,這才出現了上述的一幕。想著事情總要解決,徐某等三人投案自首。“至于徐某為什么要開車撞人,我也不知他當時是怎么想的”,徐某的老板如是說。
斯柯達轎車、寶馬車車損為3萬元,卡宴轎車車損為7萬元。法院認為,徐某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徐某的行為同時造成一人輕傷。最終,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