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半個月以來共收到各方面意見3220件,爭議點主要集中在專車該不該當出租車管,從事專車服務的私家車是否需改變營運性質、是否需延長報廢年限、具體準入標準等方面。
10月26日,交通運輸部對出租車改革的征求意見情況進行了反饋,其中私家車到底能否做專車,專車該不該當出租車管的問題成了焦點。具體來說,關于網約車(即專車)車輛條件和標準的意見在反饋意見中居首位,占比達18.8%。其次是關于專車是否納入出租車行業管理的意見,占比達18%。
對此爭議,交通部主管的中國交通新聞網23日刊文曾指出,盡管專車使用了互聯網技術,但其依然是依靠占用道路資源開展營運活動,其本質依然是“為乘客提供位移服務”的出租汽車。
在本月10日,交通運輸部公布了專車新規和出租車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交通運輸部反饋,半個月以來共收到各方面意見3220件。其中討論最多的是專車的車輛條件和標準問題,有600多條相關意見。
交通部在新規中指出,專車應為7座以下乘用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取得預約出租汽車類別的《道路運輸證》。按照目前實施的規定,小、微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8年。私家車若改為營運性質后,強制執行該報廢標準,使用年限限制帶來的高昂成本,無疑會導致大量私家車退出專車平臺。
目前在專車市場排名前兩位的滴滴快的、Uber,均通過接入私家車的C2C模式發展專車業務。有業內人士分析,私家車在整個專車市場中占比已超過90%。如果辦法落地,無疑會對其造成重大打擊,對專車市場產生重要影響。
因此有反對意見認為,私家車從事運營符合共享經濟潮流,有利于提高資源使用率、促進就業,應允許私家車不改變車輛性質從事經營。也有的人折中建議,即使私家車需改運營性質,也應結合專車特點適當延長報廢年限。
但贊同意見認為,營運車輛與私家車在車輛保險、檢測、駕駛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異,應嚴格禁止私家車從事專車經營。專車與出租車作為出租汽車的兩個類別,都是營運車輛,應當實行8年報廢政策。
在車輛標準、車輛標識等方面,新規中指出“當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交通運輸部收集到的意見中,不少人對專車的標準提出了更為嚴格、細節的要求。
其中,交通運輸部收集到的意見認為,專車的具體標準應為車輛排量在2.0L以上,車價不低于20萬元,車輛注冊登記時間在3年以內。還有意見指出,可設定一定的營運期限,在期限內允許從事網約車經營,期限結束后退出營運。也有意見指出,應當由平臺設置車輛標準和營運年限,由政府審核同意的監管平臺依據相關條件審核后,為車輛發放預約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
此外,專車是否應作為新業態納入出租車管理的問題也備受關注,交通運輸部收到580條相關意見。上周,12位專家在針對專車新規提出的建議中指出,采用針對傳統出租車行業的監管方式來管專車的思路,對新興專車行業來說是“災難性”的,存在根本性偏差。如針對傳統出租車的數量管制、價格管制、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等手段,并不適用于專車新業態。
把專車納入管理后,有觀點認為不應全國“一刀切”,應允許地方先試先行。滴滴在19日針對辦法的三條建議中,也表達類似看法。
滴滴建議交通部為地方探索網約專車發展和管理留空間,相關部門能夠鼓勵和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在車輛、平臺、人員管理等方面,做差別化探索和各種有益嘗試。例如,上海規定在規范的前提下,網約車輛無須變更為營運性質。滴滴在10月8日,獲得了上海頒發的第一張地方專車牌照。
Uber中國戰略官柳甄此前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也表示,在歷史上,出租車也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法規,而是通過地方性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新規應當給地方政府留下空間,去制訂更傾向于創新的地方政策。
其它具有爭議性的問題主要為:出租汽車新老業態是否應當實行數量調控、巡游車經營權改革問題、專車與巡游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問題、專車和出租車價格機制和燃油補貼政策、規范專車經營行為、駕駛員權益保障問題、加強打擊非法運營問題、關于私人小客車合乘與規范發展問題等。
中金公司此前預測,中國專車市場規模達4205億元。市場的前三名為滴滴快的、Uber和神州專車,其中,滴滴快的、Uber均采用C2C的模式發展專車業務,接入大量私家車搶占市場,而神州專車采用B2C的模式,受新政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