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網友爆料:12月24日中午12點左右,在杭州余杭區錢塘梧桐藍山小區,一警務車輛在小區內裝運大理石等材料。網友質疑,警務車輛用來搬磚是否合規?
就此,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獲悉:該車輛原系余杭分局警務用車,已于2016年12月16日,按照余杭區車改辦領導小組工作安排將車輛及所有手續移交給余杭區資產處置有限公司。由該公司進行后續車改工作進程,網曝事發時段該車輛已經在該公司控制之中,系被違法使用。
關于網曝“杭州一警務車小區運磚網友質疑是否合規”的情況說明
2016年12月27日中午12時58分,浙江新聞客戶端爆出網友拍攝視頻反映:2016年12月24日中午12點左右,車身顯示“浙A4395警”車輛在余杭區南苑街道梧桐藍山小區裝運裝修材料,網友對此提出質疑
獲悉該情況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高度重視,立即調查。經查,該“浙A4395警”車輛原系我局警務用車,2016年11月30日,因公務用車改革,根據上級進行上繳削減公務用車工作統一集中收車封存工作部署,該車輛拆除車輛前后車牌后,已于2016年12月16日,按照余杭區車改辦領導小組工作安排將車輛及所有手續(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登記證書、車輛鑰匙燈)移交給余杭區資產處置有限公司。由該公司進行后續車改工作進程,網曝事發時段該車輛已經在該公司控制之中。
對該公司違法使用回收車輛情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分局已在嚴肅查處當中,將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后續處理情況將向社會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