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消息,交通運輸部昨日發布《巡游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 》(征求意見稿),該規范規定,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點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巡游出租車駕駛員不得通過電召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

交通運輸部官方網站顯示,為落實《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和《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2016年第60號令)有關要求,提高巡游出租汽車服務水平,我部組織編制了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巡游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現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巡游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的經營者、服務人員、 運輸車輛、服務站點、駕駛員服務流程、服務評價與投訴處理等。
征求意見稿指出,巡游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是指根據乘客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出的服務需求,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提供巡游出租汽車運營服務,但在機場、火車站等設立統一出租汽車調度服務站點或實行排隊候客的場所,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指揮,按順序排隊候客,不得通過電召方式在排隊候客區攬客。
同時要求,乘客上車前,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的拒載行為。也就是說,新的《規范》依舊對傳統巡游出租車行業的拒載問題作出明確規范。
官網顯示,征求意見稿可于10月20日前反饋給交通運輸部。